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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培育与管理两手抓,优化布局、服务大局,夯实基础、改进创新,推动上海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把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一)扎实推进、有效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
(二)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完善信息、资源常态化对接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质量。
(三)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
二、改进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进一步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开展《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宣贯实施,启动配套政策文件的评估修订工作,修改完善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内部管理示范文本及章程示范文本。
(二)推进《上海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评估与修订完善。
(三)开展完善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对照民政部新规,评估修订社会团体年检、收费、财务抽查等现行政策。
(四)修订《上海市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基金会秘书长手册。
三、开展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行动
通过在登记上大力支持,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本市社会组织布局,逐步培育发展一批能够服务国家战略、体现上海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组织集群。
(一)聚焦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成立科技类社会组织。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大力支持培育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做好国际科技组织落户上海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积极支持成立符合本市“2+3+6+6”产业布局需要的社会组织。大力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社会组织发展。
(三)聚焦基层需求,探索优化准入服务、简化程序,丰富扶持资金、完善支持平台,开展赋能提升专项工作,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提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社会服务,培育发展教育、卫生、养老、育幼等民生领域社会组织,推动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稳步推进带“长三角”字样社会组织和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登记工作。落实在沪全国性社会组织委托监管相关事宜。
(六)持续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稳妥及时出清“无效低效”社会组织,鼓励各区积极探索简易注销等做法,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四、开展社会组织培育扶持行动
不断完善培育措施,开展扶持项目,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点和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赋能培训,助推社会组织成长。围绕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组织,分层分类开展“项目全能营”“品牌塑造营”能力提升培训。
(二)持续开展上海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品牌、扩大影响。挖掘优质项目,链接资源支持项目落地。
(三)持续开展“沪社星耀”社会组织优质项目扶持计划。扶持优质项目,加大项目成果复制推广力度。
(四)常态化举办“上海行业协会商会圆桌派”“沪社有为”主题沙龙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和质效。
(五)推动《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落实落地落细,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发展计划。联合市人社局,完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年金制度。鼓励支持社团工作人员报考社团会员管理员证书。鼓励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丰富社会组织纳才渠道。
(六)深化社会组织协商。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化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召开社会组织协商会议。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赋能培训交流,提高社会组织协商能力。
(七)加强资源链接。拓展“聚力计划”社会组织交流对接服务活动,聚焦城乡帮扶、社区治理、民生服务、文体活动等领域挖掘社区真实需求,实现项目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项目案例。优化和用好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八)开展上海社会组织风采展示系列活动,形象立体展示社会组织实践活力与创新成果。进一步扩大“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社会组织在行动”融媒体节目、《上海社会组织》杂志、上海社会组织展示馆等宣传矩阵影响力,持续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正能量,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美誉度。
五、开展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
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发挥上海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一)发挥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引导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研攻关、学术交往、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为上海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挥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力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参与标准制定、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上海高水平改革开放所需的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提供政策、法律、风险防控等服务,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发挥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超大型城市精细化管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等,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助力提升上海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发挥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托育、助老扶残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积极动员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用足本市就业扶持政策,挖掘岗位潜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就业资源对接、就业指导服务。继续举办“筑梦公益”社会组织联合招聘等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五)发挥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协助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产业发展协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继续助力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等,鼓励开展“组团式”精准帮扶。
(六)发挥对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桥梁作用。鼓励本市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拓宽国际视野,提升自身能力,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广泛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
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不断健全综合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开展专项行动。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会协会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巩固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依法依规依职权处理涉“山寨社团”等违法问题。
(二)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做好年检年报、专项检查、实地抽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创新开展信用+风险监管,加强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规范基金会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换届。用好社会组织内部纠纷调解制度,探索引入专业法律专家参加、多方发力的多元化多渠道调解模式,改进完善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在意识形态、资金使用、公益活动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深化推进社会组织落实重大事项报告。
(三)完善评估工作机制。修订《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完善评估指标,健全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工作规范能级。
(四)探索推进数智赋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落实民政部要求,做好提升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工作。全面上线基金会登记可行性咨询服务和成立登记服务前后贯通的“一件事”,做好业务衔接。优化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加智能填报辅助功能,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民利民程度,提升政务效能。构建社会组织风险智能识别模型,推动实现社会组织风险早期发现、智能研判、精准干预。探索拓展数智赋能辅助决策、管理、服务新场景。
(五)优化执法工作。健全市区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机制,推动整改落实与行政处罚结果协同运用,合力化解风险隐患。加强执法实践总结,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指导,提升整体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