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广场舞项目总决赛竞赛规程
2024-10-14
01 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体育总会
02 承办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上海市社区体育协会
宝山区体育局
03 竞赛日期
2024年11月10日(周日)
上午场:9:00-11:30(规定套路)
下午场:13:30-15:30(自选套路)
04 竞赛地点
宝山区体育中心
(永清路700号)
05 项目设置
(一)规定套路:2024年美丽中国广场舞推广套路(上海站)培训的三套全国广场舞推广套路《美丽中国》《好儿好女好家园》《幸福节拍》任选一套参加比赛;
(二)自选套路:参赛队近二年(2023年-2024年)自行创编或选编的一套广场舞作品参加比赛,舞种不限(除武术类拳种和广播操),需体现健身功能。
(注:每支队伍先比规定套路,再比自选套路,根据二项比赛总分排名)
06 参赛办法
(一)本市各市级机关、各区、各高等院校、行业体协、企业集团、驻沪部队等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二)参赛单位必须通过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官方信息平台(包括网站、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65岁之间,性别不限,可全程参加比赛(每位运动员应签署免责申明);
(四)可报参赛队伍总人数为12-20人,其中上场人数为12-16人,替补最多2人,教练1人,领队1人;
(五)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比赛,若发现违规,取消参赛队参赛资格及所获成绩;
(六)参赛队可参加多个选拔赛,但不可以重复晋级,若已通过其中一个选拔赛晋级总决赛,则自动放弃其他的总决赛晋级名额或参赛名额;
(七)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
(八)总决赛名额分配办法:70%的名额由选拔赛产生的优胜队参赛;20%的名额由市级系列赛产生的优胜队参赛;10%的名额由爱好者团队直接报名参赛。
07 竞赛办法
(一)按《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最新审定《广场舞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参赛队伍出场顺序,采用抽签形式决定;
(三)总决赛共24支队伍参赛,选拔赛产生的优胜队16支;市级系列赛产生的优胜队6支;爱好者团队直接报名队伍2支;
(四)成绩计算方法:
各团队自行选择广场舞参赛曲目,广场舞、舞种不限(除武术类拳种和广播操),需体现健身功能。打分按百分制计分。
规定套路评分标准:完成70分(一致性40分,动作质量30分),艺术30分(队形变化10分,艺术表现10分,服装与轻器械10分)。
自选套路评分标准:编排50分(科学健身30分,艺术表现20分),完成50分(动作质量20分,一致性30分);
(五)裁判员由竞委会统一选派,总决赛安排1名裁判长,5名打分裁判;
(六)规定套路音乐由组委会提供。自选套路音乐时间为3’30”~4’30”,自备比赛服装、化妆造型;
(七)总决赛场地尺寸为16m×18m。
08 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本次比赛每个参赛队的最终成绩为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比赛成绩总和,根据最终成绩排名,颁发奖金、奖牌或奖状: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500元;
其他奖项,颁发奖牌或奖状;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有关办法另定;
(三)大赛另设奖项(奖项名称与评定办法另定)。
09 各参赛单位须做好运动员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10 其 他
(一)规定套路音乐由竞委会准备,自选套路音乐自备。自备音乐请录制在高质量U盘的第一曲,U盘上须标明单位和比赛曲目。比赛现场请带好备份音乐,并及时在赛前与放音老师确认音乐;
(二)比赛设直播(可看回放),若对打分结果有争议,需在比赛后24小时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交纳申诉费2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1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